“行政复议+人民调解”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5-01-17 16:48:4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黎慧珍 | 点击量:1766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黎慧珍)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近日,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运用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行政争议。

申请人刘某、宋某不服珠晖区某政府部门的答复意见申请行政复议。经过行政复议机关的调查了解和分析研判,认为引发该起行政争议的主要原因是刘某、宋某和第三人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之间的相邻权纠纷,有调解的可能。在此基础上,该案行政复议人员来到案件争议地点,进行实地查看,聚集矛盾焦点,了解双方的调解意愿,按照“合法、自愿”的原则,组织行政复议申请人和第三人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行政复议人员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经过讲事实、摆道理、释法律,深入分析利弊得失,最终申请人刘某、宋某和第三人公司达成了和解,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刘某、宋某也自愿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该行政复议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在这一案件中,通过对刘某、宋某和第三人公司的调解,既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也消除了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抵触情绪,做到了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同步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珠晖区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建立行政争议化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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